东北一枝花 -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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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

商鞅立木建信

商鞅立信 / 立木取信 / 商鞅立木

司马迁 司马迁〔两汉〕

  商鞅变法都令既具,未布,恐民都不信己,乃立三丈都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能,予十金。民怪都,莫敢徙。复曰:“能徙能予五十金。”有一人徙都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

  于时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“法都不行,自上犯都。”将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都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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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,还没公布,(商鞅)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,于是(命人)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,招募(能)搬到北门的人,给予十金。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,没有人敢去搬木头。(商鞅)又说:“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。”有一个人搬了木头,就给了他五十金,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(百姓)。最终颁布了法令。

 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,商鞅说:“新法不能顺利施行,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。”将要依法惩处太子。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,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,以示惩戒。第二天,秦国人听说此事,都遵从了法令。新法施行十年,秦国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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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析

  这篇短文记录了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两个事件。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,立于南门,取信于民;新法实行后,太子犯法,刑其师傅。全文生动展现出商鞅在变法过程中的智慧与勇气,以及变法给秦国带来的深刻变革;同时说明信用是国家的重宝,想要获得民众的信任,治国的人得先守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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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迁

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或前135年~不可考),字子长,生于龙门(西汉夏阳、即今陕西省韩城市,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),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四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《离骚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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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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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 班固〔两汉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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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谷欲爱反害

《淮南子》〔两汉〕

  楚恭王与晋人战于鄢陵,战酣,恭王伤而休。司马子反渴而求饮,竖阳谷奉酒而进之。子反之为人也,嗜酒而甘之,不能绝于口,遂醉而卧。恭王欲复战,使人召司马子反,辞以心痛。王驾而往视之,入幄中而闻酒臭。恭王大怒曰:“今日之战,不榖亲伤,所恃者司马也,而司马又若此,是亡楚国也。不榖无与复战矣!”于是罢师而去之,斩司马子反以为戮。
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

史记·晋世家(节选)

司马迁 司马迁〔两汉〕

  出公十七年,智伯与赵、韩、魏共分范、中行地以为邑。出公怒,告齐、鲁,欲以伐四卿。四卿恐,遂反攻出公。出公奔齐,道死。故智伯乃立昭公曾孙骄为晋君,是为哀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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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哀公四年,赵襄子、韩康子、魏桓子共杀智伯,尽并其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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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幽公之时,晋畏,反朝韩、赵、魏之君。独有绛、曲沃,馀皆入三晋。

  十五年,魏文侯初立。十八年,幽公淫妇人,夜窃出邑中,盗杀幽公。魏文侯以兵诛晋乱,立幽公子止,是为烈公。

  烈公十九年,周威烈王赐赵、韩、魏皆命为诸侯。

  二十七年,烈公卒,子孝公颀立。孝公九年,魏武侯初立,袭邯郸,不胜而去。十七年,孝公卒,子静公俱酒立。是岁,齐威王元年也。

  静公二年,魏武侯、韩哀侯、赵敬侯灭晋后而三分其地。静公迁为家人,晋绝不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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