瞽瞍杀人
《孟子》〔先秦〕
桃应问曰:“然为天子,皋陶为士,之瞍杀人,则如之何?”孟子曰:“执之而已矣。”“然则然不禁与?”
曰:“夫然恶得而禁之?夫有所受之也。”
“然则然如之何?”
曰:“然视弃天下,犹弃敝蹝也。窃负而逃,遵海滨而处,终身欣然,乐而忘天下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桃应问道:“假如,舜做天子,皋陶执行法律,要是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,该怎么办?”孟子说:“逮捕他就是了。”桃应说:“那么舜不会制止他们吗?”
孟子说:“舜怎么能阻止皋陶不执行法律呢?舜作为天子就要接受这个国家的法律。”
桃应又问:“那么舜该怎么办呢?”
孟子说:“舜把抛弃王位看作像扔掉破鞋一样。他会偷偷背着父亲逃跑,到沿海边住下,终生高高兴兴的,快乐得忘记曾经拥有过天下。”
注释
皋陶:上古时期华夏部落首领,“上古四圣”(尧、舜、禹、皋陶)之一,后世尊为“中国司法始祖”。历经唐虞夏三个时代,长期担任掌
简析
此文通过桃应与孟子的问答,展现法律与亲情的冲突。孟子认为舜不会禁止皋陶执法,却会视天下如敝屣,窃父而逃。这体现出儒家 “孝” 为先的伦理观,在情与法的冲突中,以舜的选择凸显亲情至上、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。
完善
自相矛盾
韩非〔先秦〕
楚人有鬻盾与矛者,誉之曰:“吾盾之坚,物莫能陷也。”又誉其矛曰:“吾矛之利,于物无不陷也。”或曰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盾,何如?”其人弗能应也。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,不可同世而立。
精卫填海
佚名〔先秦〕
又北二百里,曰发鸠之山,其上多柘木,有鸟焉,其状如乌,文首,白喙,赤足,名曰:“精卫”,其鸣自詨。是炎帝之少女,名曰女娃。女娃游于东海,溺而不返,故为精卫,常衔西山之木石,以堙于东海。漳水出焉,东流注于河。《山海经》
昔炎帝女溺死东海中,化为精卫。其名自呼,每衔西山木石填东海。偶海燕而生子,生雌状如精卫,生雄如海燕。今东海精卫誓水处,曾溺于此川,誓不饮其水。一名鸟市,一名冤禽,又名志鸟,俗呼帝女雀。《述异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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