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齐庄公时,有个士人名叫宾卑聚。他梦见有个强壮的男子,戴着白绢做的帽子,系着红麻线做的帽带,穿着熟绢做的衣服,白色的新鞋,佩带着黑鞘宝剑,走上前来叱责他,用唾沫吐他的脸。他吓醒了,原来只是一个梦。坐了整整一夜,自己很不高兴。第二天,召来他的朋友告诉说。“我年轻时就爱好勇力,年纪六十了,没有遭受过挫折悔辱。现在夜里遭到悔辱,我将寻求这个人的形迹,如果按期找得到便罢了,若找不到,我将为此而死。”每天早晨跟他的朋友一起站在四通八达的街道上,过了三天没有得到,回去以后就自刎而死。虽说这未必是应当尽力去做的事,但是他的内心不可受辱,这一点还有能超过他的吗?
注释
吕不韦(前292年—前235年),姜姓,吕氏,名不韦,卫国濮阳(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)人。战国末年著名商人、政治家、思想家,官至秦国丞相。吕不韦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(又名《吕览》),有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共20余万言,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,“兼儒墨,合名法”,故史称“杂家”。书成之日,悬于国门,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。此为“一字千金”。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,被免除相邦职务,出居河南封地。不久,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,吕不韦担心被诛杀,于是饮鸩自尽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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