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树叶还是稀稀落落的,丁香树叶下丁香花就开放了,吐露出的素淡的香气环绕着树,雅士称赞这是幽居之士的乐趣。
丁香花没有想争夺春光,梅花不要嫉妒。她在春雨中愁绪满怀,好像在怀念江南故土。
注释
琼葩:亦作“璚葩”。色泽如玉的花。
幽人:幽隐之人;隐士。
此词上阕从两个方面落笔: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形态,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意趣;下阕由形而传神,写丁香之精神所在,也从两个方面落笔,一个方面是写其无意与群芳,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散露出的那种愁绪。这首词多处用典,内涵深远,词人大胆悬想,让本无情之花卉植物化为有情意之人心志的寄托。
此词上阕从两个方面落笔: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形态,如“琉璃叶下琼葩吐”,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意趣,所谓“幽人趣”。而扣题的只有一句“素香柔树”。首句“落木萧萧”,本是用来描写秋天景象的,这里被移用来描写丁香尚在含葩而未吐蕊时的环境和氛围,也是一种衬托。
下阕由形而传神,写丁香之精神所在。也从两个方面落笔,一个方面是写其无意与群芳,尤其是“自古承春早,严冬斗雪开”(朱庆馀《早梅》),号称内修外美、玉蕊清香的梅花,争春斗艳,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散露出的那种愁绪。全词的精彩之处全在其“豹尾”:作者大胆悬想,丁香之所以“结愁千绪”,也许是它在思忆江南的主人吧。至此,本无情之花
这是入选高级中学课本的一阙词。
作者王十朋(1112-1171),字龟龄,号梅溪,浙江乐清人,南宋著名政治家、诗人,一代名臣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中进士第一,官至龙图阁学士。他学识渊博,诗文自有风格。现收入《梅溪先生文集》前后集中,计有诗1700多首,赋7篇,奏议46篇,其他如记、序、书、启、论文、策问、行状、墓志铭、祭文、铭、赞等散文、杂文140多篇。此外还有《春秋》、《论语》讲义8篇等。朱熹将他与诸葛亮、杜甫、颜真卿、韩愈、范仲淹五君子相提并论,说:“海内有志之士闻其名,诵其言,观其行,而得其人,无不敛衽心服。”
王十朋以《点绛唇》词
王十朋(1112-1171),字龟龄,号梅溪,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,伟大的爱国主义者。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(今浙江省乐清市)梅溪村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他以“揽权”中兴为对,中进士第一,被擢为状元,先授承事郎,兼建王府小学教授。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,刚直不阿,批评朝政,直言不讳。
绍兴八年十一月日,右通直郎枢密院编修官臣胡铨,谨斋沐裁书,昧死百拜,献于皇帝陛下。
臣谨按:王伦本一狎邪小人,市井无赖,顷缘宰相无识,遂举以使虏,专务诈诞,欺罔天听,骤得美官,天下之人切齿唾骂。今者无故诱致虏使,以“诏谕江南”为名,是欲臣妾我也,是欲刘豫我也!刘豫臣事丑虏,南面称王,自以为子孙帝王、万世不拔之业,一旦豺狼改虑,捽而缚之,父子为虏。商鉴不远,而伦又欲陛下效之。
夫天下者,祖宗之天下也;陛下所居之位,祖宗之位也。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犬戎之天下,以祖宗之位为犬戎藩臣之位?陛下一屈膝,则祖宗庙社之灵尽污夷狄,祖宗数百年之赤子尽为左衽,朝廷宰执尽为陪臣,天下之士大夫皆当裂冠毁冕,变为胡服。异时豺狼无厌之求,安知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哉!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,指犬豕而使之拜,则怫然怒。今丑虏,则犬豕也。堂堂大国,相率而拜犬豕,曾童孺之所羞,而陛下忍为之邪?
伦之议乃曰:“我一屈膝,则梓宫可还,太后可复,渊圣可归,中原可得。”呜呼!自变故以来,主和议者,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?然而卒无一验,则虏之情伪已可知矣。而陛下尚不觉悟,竭民膏血而不恤,忘国大仇而不报,含垢忍耻,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。就令虏决可和,尽如伦议,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?况丑虏变诈百出,而伦又以奸邪济之,梓宫决不可还,太后决不可复,渊圣决不可归,中原决不可得。而此膝一屈,不可复伸;国势陵夷,不可复振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矣。
向者陛下间关海道,危如累卵,当时尚不肯北面臣敌,况今国势稍张,诸将尽锐,士卒思奋。只如顷者敌势陆梁,伪豫入寇,固尝败之于襄阳,败之于淮上,败之于涡口,败之于淮阴,较之前日蹈海之危,已万万矣!倘不得已而至于用兵,则我岂遽出虏人下哉?今无故而反臣之,欲屈万乘之尊,下穹庐之拜,三军之士不战而气已索。此鲁仲连所以义不帝秦,非惜夫帝秦之虚名,惜夫天下大势有所不可也!今内而百官,外而军民,万口一谈,皆欲食伦之肉。谤议汹汹,陛下不闻,正恐一旦变作,祸且不测。臣窃谓不斩王伦,国之存亡未可知也。
虽然,伦不足道也,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为之。陛下有尧舜之资,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,而欲导陛下为石晋。近者礼部侍郎曾开等引古谊以折之,桧乃厉声责曰:“侍郎知故事,我独不知!”则桧之随非愎谏,已自可见。而乃建白,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,是盖畏天下议己,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。有识之士,皆以为朝廷无人。吁,可惜哉!孔子曰:“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。”夫管仲,霸者之佐耳,尚能变左衽之区,而为衣裳之会。秦桧,大国之相也,反驱衣冠之俗,归左衽之乡。则桧也,不唯陛下之罪人,实管仲之罪人矣。孙近附会桧议,遂得参知政事。天下望治有如饥渴,而近伴食中书,漫不敢可否事。桧曰“虏可和”,近亦曰“可和”;桧曰“天子当拜”,近亦曰“当拜”。臣尝至政事堂,三发问而近不答,但曰:“已令台谏侍从议矣”。呜呼!参赞大政,徒取容充位如此,有如虏骑长驱,尚能折冲御侮耶?臣窃谓:秦桧、孙近亦可斩也!
臣备员枢属,义不与桧等共戴天。区区之心,愿断三人头,竿之藁街。然后羁留虏使,责以无礼,徐兴问罪之师,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。不然,臣有赴东海而死耳,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?小臣狂妄,冒渎天威,甘俟斧钺,不胜陨越之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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