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促篇
何景明〔明代〕
刺促刺促,井燎不续。
虽有场苗,见则靡粟。
罗雀务获,不言其多。
见彼渊鳞,或言其苛。
跣夫逐鹿,譬者食肉。
苟一需百,百尔莫足。
譬彼乘车,弗率坦野。
驱驰不已,或败尔马。
河有伏罟,蛟龙去之。
相彼有明,孰逢其灾。
前有鼓乐,后有寇盗。
方言方笑,不敢以告。
执鼠不力,或伤其手。
彼虎彼兕,矧不以走。
有蓬其树,其腹之枵。
岂不休息,维颠在朝。
何景明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鹦鹉亦有情
《虞初新志》〔明代〕
宋高宗时,陇山县有人进能言之鹦鹉于宫中。高宗养之,爱甚。一日,高宗问曰:“尔思乡不?”曰:“岂不思乡?然思之何用?”帝悯之,即遣侍者送还陇山。数年后,宫中有人过其地。鹦鹉问曰:“皇上安不?”答曰:“崩矣。”鹦鹉悲鸣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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