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岳两次还金
《金陵琐事》〔明代〕
秀才何岳,号畏斋。曾夜行拾得银贰百余两,不敢与家人言之,恐劝令留金也。次早携至拾银处,见一人寻至,问其银数与封识皆合,遂以还之。其人欲分数金为谢。畏斋曰:“拾金而人不知,皆我物也,何利此数金乎?”其人感谢而去。又尝教书于宦官家,宦官有事入京,寄一箱于畏斋,中有数百金,曰:“俟他日来取。”去数年,绝无音信,闻其侄以他事南来,非取箱也。因托以寄去。夫畏斋一穷秀才也,拾金而还,暂犹可勉;寄金数年,略不动心,此其过人也远矣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秀才何岳,号畏斋,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二百余两白银,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,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。第二天早晨,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,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,便上前问他,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,于是就还给了他。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。何岳说:“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,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,我连这些都不要,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?”那人拜谢后离开了。他又曾在做官的人家中教书,官吏有事要去京城,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家中,里面有几百两银子,官吏说:“等到他日我回来再来取。”去了许多年,没有一点音信,后来听说官吏的侄子为了别的事情南下,但并非取
简析
本文选自明代周晖所作《金陵琐事》。主要讲述了何岳两件事:一是他在夜晚捡到二百余两白银归还失主,并拒绝失主的酬谢;二是他在做官人家教书时,官吏将装有数百两银子的箱子寄放在他那里,多年后官吏无音信,他仍通过官吏的侄子将箱子归还。这两件事充分表明了何岳拾金不昧与寄金不昧的高尚品格。
完善
王恕廉介
佚名〔明代〕
成化丁酉,王端毅公恕来巡抚云南,不挈僮仆,惟行灶一,竹食箩一,服无纱罗,日给惟猪肉一斤,乳豆二块,菜一束,酱醋水皆取主家结状,更无所供。其告示云“欲携家僮随行,恐致子民嗟怨,是以不恤衰老,单身自来。意在洁己奉公,岂肯纵人坏事”云云。人皆录辞而焚香礼之。
陶庵梦忆·龙山放灯(节选)
张岱〔明代〕
万历辛丑年,父叔辈张灯龙山,剡木为架者百,涂以丹雘,悦以文锦,一灯三之。灯不专在架,亦不专在磴道,沿山袭谷,枝头树杪无不灯者,自城隍庙门至蓬莱岗上下,亦无不灯者。山下望如星河倒注,浴浴熊熊,又如隋炀帝夜游,倾数斛萤火于山谷间,团结方开,倚草附木,迷迷不去者。好事者卖酒,缘出席地坐。山无不灯,灯无不席,席无不人,人无不歌唱鼓吹。男女看灯者,一入庙门,头不得顾,踵不得旋,只可随势潮上潮下,不知去落何所,有听之而已。庙门悬禁条:禁车马,禁烟火,禁喧哗,禁豪家奴不得行辟人。父叔辈台于大松树下,亦席,亦声歌,每夜鼓吹笙簧与宴歌弦管,沉沉昧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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