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归鸟翩翩自在飞,自由翱翔任飞飞。
如今已无远游志,每见丛林情依依。
上下翻飞因云阻,相呼相唤结伴归。
青云之路虽诱人,天性恋巢难舍弃。
注释
载:语助词。
怀游:眷念于远游。依:依恋,留恋。。
颉(xié)颃(háng):鸟上下翻飞的样子。
遐路:远去的道路,指天空。悠:远。性爱无遗:天性喜爱而不愿舍弃(旧巢)。
此诗约为东晋安帝义熙二年(406)陶渊明四十二岁时所作。陶渊明从二十九岁起开始出仕,任官十三年,一直厌恶官场,向往田园。义熙元年(405),他最后一次出仕,做了八十多天的彭泽县令即辞官回家,以后再也没有出来做官。此诗当作于彭泽归田的次年,是与《归园田居》组诗同时期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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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归鸟·其二》是归鸟诗中第二章,此章写见林,诗中说鸟儿并不想远游,当它在外飞翔时,见到林木辄思栖止,颉颃云间、鸣声上下,唱着歌回家;最后说虽路途遥远,但性情爱恋林木,不肯舍弃。整首诗写鸟亦是写人,诗人仕宦在外,感到“一形似有制”,但“素襟不可易”,体现出其喜爱自然田园的本性。
陶渊明(约365~427年),名潜,字元亮,别号五柳先生,私谥靖节,世称靖节先生,一说寻阳郡柴桑县(今江西九江)人,另一说江西宜丰人,东晋末到南朝刘宋初期杰出的诗人、辞赋家、散文家。被誉为“隐逸诗人之宗”“田园诗派之鼻祖”。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。曾任江州祭酒、建威参军、镇军参军、彭泽县令等职,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,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,从此归隐田园。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,被称为“古今隐逸诗人之宗”,有《陶渊明集》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比,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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