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少詹小有园宴集
王弘诲〔明代〕
卜筑虽人境,无喧即洞天。青山移屋里,锦石堕屏前。
鹤舞窥炉篆,莺歌答管弦。金门耽吏隐,丘壑记平泉。
王弘诲
(公元1541~公元1617年)字绍传,号忠铭,广东琼州府(现海南省)定安县人,享年76岁。卒后被朝廷赠太子少保,赐祭葬。王弘诲是明代名臣、教育家。历任庶吉士、翰林院检讨、编修、会试同考官、国子监祭酒、南京吏部右侍郎、南京礼部尚书等。在文学上卓成一家,著有《尚友堂稿》《吴越游记》《天池草》《来鹤轩集》《南溟奇甸录》《南礼奏牍》《文字谈苑》等名篇。他一生为官贤能清正、同情民众、关心教育事业,流芳千古。王弘诲自幼聪明好学,博览群书,20岁时乡试中举人第一名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565年)登进士。
杨景行传
《元史》〔明代〕
杨景行,字贤可,吉安太和州人。登延祐二年进士第,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。会昌民素不知井饮,汲于河流,故多疾疠;不知陶瓦,以茅覆屋,故多火灾。景行教民穿井以饮,陶瓦以代茅茨,民始免于疾疠火灾。豪民十人,号十虎,干政害民,悉捕置之法。乃创学舍,礼师儒,劝民斥腴田以膳士,弦诵之声遂盛。调永新州判官,奉郡府命,核民田租,除刬宿弊,奸欺不容,细民赖焉。改江西行省照磨,转抚州路宜黄县尹,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。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,发擿奸伏,郡无冤狱。金溪县民陶甲,厚积而凶险,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,由是官吏畏其人,不敢诘治,陶遂暴横于一郡。景行至,以法痛绳之,徙五百里外。金溪豪僧云住,发人冢墓取财物,事觉,官吏受贿,缓其狱,景行急按之,僧以贿动之,不听,乃赂当道者,以危语撼之,一不顾,卒治之如法。由是豪猾屏迹,良民获安。转湖州路归安县尹,奉行省命,理荒田租,民无欺弊。景行所历州县,皆有惠政;所去,民皆立石颂之。以翰林待制、朝列大夫致仕,年七十四卒。
识字馈浆
陆灼〔明代〕
艾子游于郊外,弟子通、执二子从焉,渴甚,使执子乞浆于田舍。有老父倚门观书,执子揖而请。老父指卷中“真”字问曰:“识此字,馈尔浆。”执子曰:“真字也。”老父怒,不与。执子返以告。艾子曰:“执子未达,通也当往。”通子见老父,老父如前示之。通子曰:“此‘直’、‘八’两字也。”老父喜,出家酿之美者与之,艾子饮而甘之,曰:“通也,智哉!使复如执之认‘真’,一勺水吾且不得吞矣。”
元宵饮陶总戎家二首
赵时春〔明代〕
将坛醇酒冰浆细,元夜邀宾灯火新。
直待清霄寒吐月,休教白发老侵人。
香翻桂影烛光薄,红沁榆阶宝靥匀。
群品欣欣增气色,太平依旧独闲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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