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35—1902)江苏吴县人,字清卿,号恒轩,又号恪斋。同治七年进士。授编修,以请裁减“大婚”经费,直声震朝中。光绪十一年,以左副都御史赴吉林,与俄使勘界,争回被侵之珲春黑顶子地。后为湖南巡抚,甲午战争中,自请率湘军出山海关拒敌,旋以兵败革职。善篆籀,亦能画,精金石、文字等学,收藏书画、古铜器甚富。有《恪斋诗文集》、《恪斋集古录》、《古籀补》、《权衡度量考》等。
予观弈于友人所,一客数败,嗤其失算,辄欲易置之,以为不逮己也。顷之,客请与予对局,予颇易之。甫下数子,客已得先手。局将半,予思益苦,而客之智尚有余。竟局数之,客胜予十三子,予赧甚,不能出一言。后有招予观弈者,终日默坐而已。
今之学者,读古人书,多訾古人之失;与今人居,亦乐称人失。人固不能无失,然试易地以处,平心而度之,吾果无一失乎?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,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。吾求吾失且不暇,何暇论人哉!
弈之优劣有定也,一着之失,人皆见之,虽护前者不能讳也。理之所在,各是其所是,各非其所非,世无孔子,谁能定是非之真?然则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,吾之无失者未必非大失也,而彼此相嗤无有已时,曾观弈者之不若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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