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东方的最远处,从碣石山出发,路过朝鲜,穿过巨人国,一直向东来到靠近太阳升起的地方,那里长满扶桑树,到处都是青土和长满树木的土地,是太皞、句芒所管辖的区域,共一万二千里。
太嗥,就是伏羲氏,以木德统治天下的称号,死后祀于东方,成为木德之帝。......句芒,少皞氏的裔子,名字叫作重,辅佐木德之帝,死后称为木神。
注释
太皞:原始时期太皞部落的首领称号,号伏羲氏。
句芒:中国古代民间神话中的木神、春神、东方之神,主管树木的发芽生长,忠心耿耿地辅佐伏羲。
司:掌管。
裔子:后代子孙。
《淮南子》选段以东方之极的地理空间为框架,详细列出了从碣石山起始,经朝鲜、大人之国,直至日出之地的广阔区域,申明此处由太皞和句芒所管辖,这展现了古人对东方地理的想象;《吕氏春秋》选段进一步解释了太皞和句芒的身份与职责,不仅丰富了太皞和句芒的神话形象,也体现出朴素的自然元素在古代宇宙观中的重要地位。
齐之国氏大富,宋之向氏大贫。自宋之齐,请其术。
国氏告之曰:“吾善为盗。始吾为盗也,一年而给,二年而足,三年大穰。自此以往,施及州闾。”
向氏大喜。喻其为盗之言,而不喻其为盗之道。遂逾垣凿室,手目所及,亡不探也。未及时,以赃获罪,没其先居之财。
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,往而怨之。
国氏曰:“若为盗若何?”向氏言其状。
国氏曰:“嘻!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?今将告若矣。吾闻天有时,地有利。吾盗天地之时利,云雨之滂润,山泽之产育,以生吾禾,殖吾稼,筑吾垣,建吾舍。陆盗禽兽,水盗鱼鳖,亡非盗也。夫禾稼、土木、禽兽、鱼鳖,皆天之所生,岂吾之所有?然吾盗天而亡殃。夫金玉珍宝,谷帛财货,人之所聚,岂天之所与?若盗之而获罪,孰怨哉?”
向氏大惑,以为国氏之重罔己也,过东郭先生问焉。
东郭先生曰:“若一身庸非盗乎?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,载若形;况外物而非盗哉?诚然,天地万物不相离也;仞而有之,皆惑也。国氏之盗,公道也,故亡殃;若之盗,私心也,故得罪。有公私者,亦盗也;亡公私者,亦盗也。公公私私,天地之德。知天地之德者,孰为盗耶?孰为不盗耶?”
经
十有一年春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
夏五月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
秋七月,葬郑庄公。
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。突归于郑。郑忽出奔卫。
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,盟于析。
公会宋公于夫钟。
冬十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阚。
传
十一年春,齐、卫、郑、宋盟于恶曹。
楚屈瑕将盟贰、轸。郧人军于蒲骚,将与随、绞、州、蓼伐楚师。莫敖患之。鬥廉曰:“郧人军其郊,必不诫,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。我以锐师宵加于郧,郧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斗志。若败郧师,四邑必离。”莫敖曰:“盍请济师于王?”对曰:“师克在和,不在众。商,周之不敌,君之所闻也。成军以出,又何济焉?”莫敖曰:“卜之。”对曰:“卜以决疑,不疑何卜?”遂败郧师于蒲骚,卒盟而还。郑昭公之败北戎也,齐人将妻之,昭公辞。祭仲曰:“必取之。君多内宠,子无大援,将不立。三公子,皆君也。”弗从。
夏,郑庄公卒。
初,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,庄公使为卿。为公娶邓曼,生昭公,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于郑庄公,曰雍姞,生厉公。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,故诱祭仲而执之,曰:“不立突,将死。”亦执厉公而求赂焉。祭仲与宋人盟,以厉公归而立之。
秋九月丁亥,昭公奔卫。己亥,厉公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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