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大红公鸡披着华彩毛羽,一双趾爪光如锋刃剑芒。
只见它们一展炎威雄风,会战在大门至厅堂的路上。
看它尖利的长爪踏踩着玉阶,发怒的双眼燃烧起凶猛的火光。
长长的尾翅搅起阵阵惊风,有力的双翅正铺展伸张。
轻捷地奋起尖嘴利爪,时而闪电般进击,时而腾跃飞翔。
注释
斗鸡:古代的一种娱乐活动。
丹鸡:占俗盟誓和祭祀所用的赤毛雄鸡。丹,红色。
被:通“披”。
华采:华丽的彩衣。釆,同“彩”。
距:鸡爪,也专指鸡足后突出如距的尖骨,争斗时用以刺对方。古代,斗鸡的爪子都套有金属外套,而且特
该诗当作于建安十四年(209年)之后,当时曹丕、曹植兄弟与陈琳、王粲、徐干、刘桢、应玚等人于邺中宴游,彼此诗赋唱和,诸人多有同题之作。宫廷游宴中常有的一种游戏就是斗鸡。曹植、应玚等都有《斗鸡诗》。作者也应当是于此时在魏宫中观看了斗鸡之后,才有此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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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斗鸡诗》是一首五言古诗。该诗把鸡的距、眼、尾、翅的描写,同其立、踏、扑、跳的动作结合起来,既写出鸡的雄风,又暗示了争斗场面的激烈。全诗气势振荡,声咏强劲,诗中借物寓志、托物抒情,生动表达出诗人欲立功建业的雄心壮志,极有韵致。
诗一开篇,作者便运用生花妙笔,极力渲染鸡的风姿,显得异常的神气:“丹鸡披华采,双距如锋芒。”雄鸡本来就以色彩绚丽著称,而这只斗鸡更是不同凡响:它火红如丹,羽毛华美,仿佛披上了五光十色的彩衣;那一双尖爪,锐利无比,宛如刀锋箭芒。如此的雄姿,如此的气势,真是先声夺人,定能取胜。
接下来的两句,视鸡为人,点出此鸡参加争斗的原因:“愿一扬炎威,会战此中唐。”这次游戏是主人闲极无聊,为了与众宾客取乐,才驱使鸡争斗的。而诗人则发挥想像,独出心裁,代鸡言志,说自己所以出斗,是为了一展雄姿,扬威中唐,以示不可战胜的实力。这样,变被动为主动,视无情为有情,极有韵致。
接
刘桢(180―217),字公干,东汉末年东平宁阳(今山东宁阳县泗店镇古城村)人,东汉名士、诗人。他的祖父刘梁,官至尚书令,其人博学有才,警悟辩捷,以文学见贵。他的文学成就,主要表现于诗歌、特别是五言诗创作方面,在当时负有盛名,后人以其与曹植并举,称为“曹刘”。如今存诗十五首,风格遒劲,语言质朴,重名于世,《赠从弟》三首为代表作,言简意明,平易通俗,长于比喻。
公问晏子曰:“忠臣之行何如?”
对曰:“不掩君过,谏乎前,不华乎外;选贤进能,不私乎内;称身就位,计能定禄;睹贤不居其上,受禄不过其量;不权居以为行,不称位以为忠;不掩贤以隐长,不刻下以谀上;君在不事太子,国危不交诸侯;顺则进,否则退,不与君行邪也。”
秦之围邯郸,赵使平原君求救,合从于楚,约与食客门下有勇力文武备具者二十人偕。平原君曰:“使文能取胜,则善矣。文不能取胜,则歃血于华屋之下,必得定从而还。士不外索,取于食客门下足矣。”得十九人,余无可取者,无以满二十人。门下有毛遂者,前,自赞于平原君曰:“遂闻君将合从于楚,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,不外索。今少一人,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。”平原君曰:“先生处胜之门下几年于此矣?”毛遂曰:“三年于此矣。”平原君曰:“夫贤士之处世也,譬若锥之处囊中,其末立见。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,左右未有所称诵,胜未有所闻,是先生无所有也。先生不能,先生留。”毛遂曰:“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。使遂蚤得处囊中,乃颖脱而出,非特其末见而已。”平原君竟与毛遂偕。十九人相与目笑之而未废也。 毛遂比至楚,与十九人论议,十九人皆服。平原君与楚合从,言其利害,日出而言之,日中不决。十九人谓毛遂曰:“先生上。”毛遂按剑历阶而上,谓平原君曰:“从之利害,两言而决耳。今日出而言从,日中不决,何也?”楚王谓平原君曰:“客何为者也?”平原君曰:“是胜之舍人也。”楚王叱曰:“胡不下!吾乃与而君言,汝何为者也!”毛遂按剑而前曰:“王之所以叱遂者,以楚国之众也。今十步之内,王不得恃楚国之众也,王之命悬于遂手。吾君在前,叱者何也?且遂闻汤以七十里之地王天下,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,岂其士卒众多哉,诚能据其势而奋其威。今楚地方五千里,持戟百万,此霸王之资也。以楚之强,天下弗能当。白起,小竖子耳,率数万之众,兴师以与楚战,一战而举鄢郢,再战而烧夷陵,三战而辱王之先人。此百世之怨而赵之所羞,而王弗知恶焉。合从者为楚,非为赵也。吾君在前,叱者何也?”楚王曰:“唯唯,诚若先生之言,谨奉社稷而以从。”毛遂曰:“从定乎?”楚王曰:“定矣。”毛遂谓楚王之左右曰:“取鸡狗马之血来。”毛遂奉铜盘而跪进之楚王曰:“王当歃血而定从,次者吾君,次者遂。”遂定从于殿上。毛遂左手持盘血而右手招十九人曰:“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。公等录录,所谓因人成事者也。”
平原君已定从而归,归至于赵,曰:“胜不敢复相士。胜相士多者千人,寡者百数,自以为不失天下之士,今乃于毛先生而失之也。毛先生一至楚,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。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。胜不敢复相士。”遂以为上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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