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坐在桂花飘香的桐阴下举杯痛饮,京都中的馋嘴早已盼望着重阳节的到来了。
被人煮食的螃蟹眼前,横竖已无路可走,螃蟹壳里只有黑色的隔膜和黄色的蟹黄。
单凭饮酒未能抵消螃蟹的腥味,还须以菊作为辅助;蟹肉及蟹的膏黄性属阴冷,因此食蟹时必须同时吃姜。
现在被放到锅里去煮,当时再如何横行又有何用呢?那月夜水边,只留下禾黍的芳香(再也不会有你螃蟹的身影了)。
注释
桂:桂花。
举觞:举杯饮酒。
敌:抵挡,对抗。
釜:古代的炊事用具,相当于现在的锅。
禾黍:禾与黍。泛指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。
《螃蟹咏》出自《红楼梦》第三十八回,是贾宝玉、林黛玉和薛宝钗借吟咏螃餐而进行的一场诗战,这首诗是由薛宝钗所作。《螃蟹咏》紧接着《菊花诗》,它们是同一次诗会(菊花诗会)上的作品,前有林黛玉的“魁夺菊花诗”,后则引出薛宝钗的“讽和螃蟹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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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螃蟹咏》是一首七言律诗。这首诗的首联,点明食蟹的季节和环境;颔联为诗中的警句;颈联写对付螃蟹之法;尾联写螃蟹的下场。全诗以蟹取喻,用笔老辣,极尽讽刺,薛宝钗作为封建卫道者,借咏颂螃蟹,以斥责不守礼法、背弃仕途的叛逆行为,对“螃蟹”所持的是深恶痛绝的感情态度。
曹雪芹(约1715年5月28日—约1763年2月12日),名霑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溪、芹圃,中国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的作者,祖籍存在争议(辽宁辽阳、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),出生于江宁(今南京),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,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,曹顒之子(一说曹頫之子)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幼子夭亡,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,卧床不起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除夕(2月12日),因贫病无医而逝。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,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(1764年2月1日)、甲申(1764年)初春之说。
予观弈于友人所,一客数败,嗤其失算,辄欲易置之,以为不逮己也。顷之,客请与予对局,予颇易之。甫下数子,客已得先手。局将半,予思益苦,而客之智尚有余。竟局数之,客胜予十三子,予赧甚,不能出一言。后有招予观弈者,终日默坐而已。
今之学者,读古人书,多訾古人之失;与今人居,亦乐称人失。人固不能无失,然试易地以处,平心而度之,吾果无一失乎?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,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。吾求吾失且不暇,何暇论人哉!
弈之优劣有定也,一着之失,人皆见之,虽护前者不能讳也。理之所在,各是其所是,各非其所非,世无孔子,谁能定是非之真?然则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,吾之无失者未必非大失也,而彼此相嗤无有已时,曾观弈者之不若已!
昔众尝至一乡陬,颓然靡然,昏昏冥冥,天地为之易位,日月为之失明,目为之眩,心为之荒惑,体为之败乱。问之人:“是何乡也?”曰:“酣适之方,甘旨之尝,以徜以徉,是为醉乡。”
呜呼!是为醉乡也欤?古之人不余欺也,吾尝闻夫刘伶、阮籍之徒矣。当是时,神州陆沉,中原鼎沸,而天下之人,放纵恣肆,淋漓颠倒,相率入醉乡不已。而以吾所见,其间未尝有可乐者。或以为可以解忧云耳。夫忧之可以解者,非真忧也,夫果有其忧焉,抑亦必不解也。况醉乡实不能解其忧也,然则入醉乡者,皆无有忧也。
呜呼!自刘、阮以来,醉乡遍天下;醉乡有人,天下无人矣。昏昏然,冥冥然,颓堕委靡,入而不知出焉。其不入而迷者,岂无其人者欤?而荒惑败乱者,率指以为笑,则真醉乡之徒也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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