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石匏告成用玄真子韵志喜 其三
张萱〔明代〕
绿水青山白发翁,山南山北水西东。两枝桨,半帆风,人间何必泣途穷。
张萱
(1459—1527)明松江府上海人,字德晖,号颐拙。弘治十五年进士。官至湖广布政司参议,主粮储。立法禁处侵尅等积弊,忤巡抚意,遂引疾致仕。
李氏之鸠
陈子龙〔明代〕
李氏有一鸠,能为人言,过于鹦鹉,甚慧,养之数年矣.日则飞翔于廊楹帘幕间,不远去。夕宿于笼,以避狸鼠。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,必告其主人。
晋人贾于吴者,见之,愿以十金易焉。鸠觉其意,告主人曰:“我居此久,不忍去。公必欲市我他所,我且不食。”
主人绐之曰:“我友有欲观汝者,即携汝归耳。”至贾家,则舍之去。鸠竟不食,哀号告归。贾人怜其志,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,遂捐金十之二,而以鸠还李氏,鸠乃食。
僰人养猴
刘基〔明代〕
僰人养猴,衣之衣而教之舞,规旋矩折,应律合节。巴童观而妬之,耻己之不如也,思所以败之,乃袖茅栗以往。筵张而猴出,众宾凝伫,左右皆蹈节。巴童佁然挥袖而出其茅栗,掷之地。猴褫衣而争之,翻壶而倒案。僰人呵之不能禁,大沮。郁离子曰:“今之以不制之师战者,蠢然而螘集,见物则争趋之,其何异于猴哉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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