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枕渡匡庐,湖山夜容舒。水净桃明清晓望,晔晔紫芝育育鱼。
桃花浪暖三月候,杨柳风前五花馀。有美一人来踽踽,折柳攀花情半吐。
临流蹀躞倚新妆,一水依依遥数武。数武终难亲,素衷不可陈。
无缘相邂逅,有意同束薪。波郎销远魄,青娥蹙素颦。
天台已路阻,武陵孰为津。念此犹如梦中梦,流声岸色舟相送。
扁舟离人奈若何,波光漠漠馀清弄,胡雁朝飞一湖泓。
鹧鸪晓啼千山雾,胡雁为惊沙朔霜,飘荡河洲倦北翔。
鹧鸪繇来怀南土,焦焦戢羽日思乡。乡思愁绝不堪见,悽肝摧尽断柔肠。
可奈人归春既老,春老人归程复长。远游悲俗真何事,小隐东山薄可偿。
长锁寸心依岭海,孤垂两足濯沧浪。高卧寒岩或起坐,白云随缘相右左。
东壁金松西园花,春草池塘夏秋果。此地安可无主人,苍生之济不须我。
郭之奇(1607年-1662年),字仲常,号菽子,又号正夫、玉溪。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(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)人。为南明大臣,历任南明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(相当宰相)兼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,率军转战闽粤滇黔抗清,于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在广西桂林为清将韦永福所俘,翌年殉国。清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追谥忠节。
世人无贤不肖,皆言“忍”。若真能忍,则其取祸必少,败事必寡。
昔里中一富儿素悭,亦能从事于忍。遇仇家欲嫁祸,乃贿一乞丐,于元旦托乞,故出言詈之,富儿不为动;已复詈其妻子,富儿不胜忿,持梃挞之,一击而毙,为仇家所持,竟坐偿。此知从事于忍,至于难忍,而卒不能忍者也。
刘忠宣公里居,舟行水畔,一人方帽青衫,呼公名大骂,若为不闻也者。其人骂至五里许,倦而返。不逾月,一主政以公差舟行,前一人复骂主事,如骂刘公者;主政曰;“何物怪人?横逆至此。”命抶之二十,不数日死。及死,乃知其宗室而病心者,主政竟坐偿。人乃问忠宣曰;“公何以知此人宗室而不与较耶?”公曰:“余位卿贰,彼知我而故詈之,非有所恃,何以及此?余故不问。”此烛患于未来,而能忍人之所不能忍者也。
吁,世之言忍者,能以刘公为法,必能寡过。
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,恚而语女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固吝者何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公为都御史,与太监某守辽东。某亦守法,与公甚相得也。后公改两广,太监泣别,赠大珠四枚。公固辞。太监泣曰:“是非贿得之。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,今以半别公,公固知某不贪也。”公受珠,内所著披袄中,纫之。后还朝,求太监后,得二从子。公劳之曰:“若翁廉,若辈得无苦贫乎?”皆曰:“然。”公曰:“如有营,予佐尔贾。”二子心计,公无从办,特示故人意耳。皆阳应曰:“诺。”公屡促之,必如约。乃伪为屋券,列贾五百金,告公。公拆袄,出珠授之,封识宛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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