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珩
高珩(一六一二年至一六九七年),始祖高全十世孙,字葱佩,号念东,晚号紫霞道人,山东淄川人。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年,卒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六年,年八十六岁。明崇祯十六年(公元一六四三年)进士。选翰林院庶吉士。顺治朝授秘书院检讨,升国子监祭酒,后晋吏部左侍郎、刑部左侍郎。珩工诗,体近元、白,生平所著,不下万篇。著有《劝善》诸书及《栖云阁集》。有《栖霎阁诗》十六卷,为赵执信所编;拾遗三卷,为宋弼所辑,《四库总目》并传于世。
贾人食言
刘基〔明代〕
济阴之贾人,渡河而亡其舟,栖于浮苴之上,号呼救命。有渔者以舟往救之。未至,贾人曰:“我富者也,能救我,予尔百金!”渔者载而升诸陆,则予十金。渔者曰:“向许百金而今但予十金?”贾人勃然作色曰:“若渔者也,一日捕鱼能获几何?而骤得十金犹为不足乎?”渔者黯然而退。他日,贾人浮吕梁而下,舟薄于石,又覆,而渔者在焉。或曰:“何以不就?”渔者曰:“是许金而不酬者也!”立而观之,遂没。
石灰吟
于谦〔明代〕
千锤万凿出深山,烈火焚烧若等闲。(万凿 一作:万击)
粉骨碎身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(浑不怕 一作:全不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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