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有功有德众诸侯,天赐你们莫大福。给我恩惠也无量,子孙长保此福祥。莫在你国铸大错,一心尊崇周君王。
感念你们立大功,继续立功又弘扬。国强莫过有贤才,四方才会来归降。先祖伟大在美德,诸君应当为榜样。先王典范永不忘!
注释
烈:武功。一说“光明”。文:文德。
辟(bì)公:指助祭诸侯。
锡(cì):赐。兹:此。祉(zhǐ):福。
惠:爱。一说“顺”。无疆:无穷。
保:守住。
封:大。靡(mí):累,罪恶。一说“封”指专利敛财,“靡”指奢侈。
崇:立。一说“尊重”。
戎:大。
在武王革命中助战的诸侯受到分封,同时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时助祭的政治待遇,《周颂·烈文》便是这种情况的一个记录。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烈文》,成王即政,诸侯助祭也。”其作者可能是周成王姬诵或周公姬旦。
《烈文》是一首杂言古诗。这是周成王即位后祭祀祖先时戒勉助祭诸侯的诗,成王劝诫公卿诸侯不要忘记前辈君王的功绩德行,向文、武二王学习,要修德用贤,以永保福禄。全诗一章,共十三句,可分两层。前四句为第一层,赞扬诸侯;后九句为第二层,训戒诸侯。前四句的赞扬使后九句的训戒变得让诸侯乐于接受,后四句以训戒正君臣名分,表明诸侯已建的功业只不过是效忠周王室的一个开端。此诗构思巧妙,逻辑严密,行文简洁,含义深刻。
《周颂·烈文》对诸侯兼具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。全诗共十三句,并未分章,可按安抚、约束两层语意分为两部分,即前四句与后九句。前四句通过称颂诸侯的显赫功绩,达到安抚的目的,这样的赞誉可谓达到极致:诸侯既为周王赐降福祉,又让周王室世世代代蒙受恩泽。前来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,能受邀参与祭祀本就是一种殊荣,祭祀时周王又肯定他们的功绩,感念其为建立、巩固周王朝付出的努力,让诸侯在祭典前如同英雄受勋般倍感荣耀,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也自然油然而生。
但周王是统治天下的天子,仅靠安抚让诸侯心怀感激远远不够,还需对诸侯加以约束,使其心生敬畏。后九句以“无”字领起,该字通“毋”,意为不
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将受命于君,合军聚众,交和而舍,莫难于军争。军争之难者,以迂为直,以患为利。
故迂其途,而诱之以利,后人发,先人至,此知迂直之计者也。军争为利,军争为危。举军而争利则不及,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。是故卷甲而趋,日夜不处,倍道兼行,百里而争利,则擒三将军,劲者先,疲者后,其法十一而至;五十里而争利,则蹶上将军,其法半至;三十里而争利,则三分之二至。是故军无辎重则亡,无粮食则亡,无委积则亡。故不知诸侯之谋者,不能豫交;不知山林、险阻、沮泽之形者,不能行军;不用乡导者,不能得地利。故兵以诈立,以利动,以分合为变者也。故其疾如风,其徐如林,侵掠如火,不动如山,难知如阴,动如雷震。掠乡分众,廓地分利,悬权而动。先知迂直之计者胜,此军争之法也。
《军政》曰:“言不相闻,故为之金鼓;视不相见,故为之旌旗。”夫金鼓旌旗者,所以一民之耳目也。民既专一,则勇者不得独进,怯者不得独退,此用众之法也。故夜战多金鼓,昼战多旌旗,所以变人之耳目也。
三军可夺气,将军可夺心。是故朝气锐,昼气惰,暮气归。善用兵者,避其锐气,击其惰归,此治气者也。以治待乱,以静待哗,此治心者也。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此治力者也。无邀正正之旗,勿击堂堂之阵,此治变者也。
故用兵之法,高陵勿向,背丘勿逆,佯北勿从,锐卒勿攻,饵兵勿食,归师勿遏,围师必阙,穷寇勿迫,此用兵之法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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