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90—426)南朝宋陈郡阳夏人,字宣明。谢朗孙。涉猎文义,博赡多通。初为孟昶建威府中兵参军。刘穆之荐于刘裕,累迁太尉主簿。然议事常与穆之不同,穆之怒之,抑不得迁。穆之死,转从事中郎。从刘裕征伐关洛,委以要任。入宋,封武昌县公。总统宿卫。武帝死,少帝立,与徐羡之等共辅政。旋共废杀少帝,迎立文帝。后出为荆州刺史。文帝元嘉三年,诛杀羡之等,并遣檀道济讨晦,晦兵败被杀。
大舜云:“诗言志,歌永言。”圣谟所析,义已明矣。是以“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”,舒文载实,其在兹乎!诗者,持也,持人情性;三百之蔽,义归“无邪”,持之为训,有符焉尔。
人禀七情,应物斯感,感物吟志,莫非自然。昔葛天乐辞,《玄鸟》在曲;黄帝《云门》,理不空弦。至尧有《大唐》之歌,舜造《南风》之诗,观其二文,辞达而已。及大禹成功,九序惟歌;太康败德,五子咸怨:顺美匡恶,其来久矣。自商暨周,《雅》、《颂》圆备,四始彪炳,六义环深。子夏监绚素之章,子贡悟琢磨之句,故商、赐二子,可与言诗。自王泽殄竭,风人辍采,春秋观志,讽诵旧章,酬酢以为宾荣,吐纳而成身文。逮楚国讽怨,则《离骚》为刺。秦皇灭典,亦造《仙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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